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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2022-08-31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选拔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创新项目是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而设立,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该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我校作为教育部“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可选派少量本科插班生,每年申报规模不得超过5人。

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准备:2022年9月16日前

1.新申报项目及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于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项目科。校内选拔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院级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项目各方合作协议、项目学费明细(仅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请提供)、项目总结材料(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需提供年度报告及总结报告)。申报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4。

对执行期为2020-2022年度的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对于截至2022月7月31日前未有人员录取的项目,终止项目实施,并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2)对于执行率过低的项目(截至2022月7月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的30%),可进行2022年第二批次人员申报,但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3)对于执行较好的项目,可进行2022年第二批次人员申报,并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2.执行中项目:需按要求准备年度总结报告,并于9月16日前发送至国际处项目科。

(二)校内遴选:2022年9月17日-9月30日

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选拔,确定拟推荐项目,由申报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材料。

(三)项目申报:2022年10月1日-20日

按照校内选拔结果组织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含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评估:2022年11月-2023年1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申报项目和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评估,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和拟继续资助项目。

(五)立项通知:2023年1月底前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立项结果,查看并下载立项材料。

(六)项目执行:2023年3月起

项目实施单位启动项目执行。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2年为10月1-20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2年为10月1-20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具体通知及实施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如有问题,请与国际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张忠杰

电话:022-85356059

邮箱:pas@tju.edu.cn

也可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创新项目组

电话:010-66093974/3941

邮箱:cxxm@csc.edu.cn

附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