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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

关于申报2022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2022-06-05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实施“广聚英才计划”,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重要战略支点,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面向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派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国际知名高校的相关专业,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

二、选派类别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阶段不予资助):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期限以联合培养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培养类别

1.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

2.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及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四、留学学校和专业范围

1.留学学校:根据项目通知要求,原则上应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详见通知原文http://rs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8205689.html)。

2.留学专业:聚焦前沿基础研究及人文社科研究等领域,留学专业应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与健康、生物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

五、资助内容

资助选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并提供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生活费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月;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亚洲及大洋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

六、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愿在学成后回国为广州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2.申请人派出前应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在册学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留学国家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前往英语国家的申请人要求参加国际通行标准化英语考试,学术类雅思成绩6.5分或以上,托福考试95分或以上,GRE成绩300或以上,GMAT成绩650或以上;前往非英语国家的,要求提供达到该国院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本项目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不接受已获得同类型赴外攻读博士学位资助以及此前已获得本项目资助的人员申请。一经接受“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经费资助,申请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同类型项目的资助,否则,视为违约。

4.申请人获得资助后,须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并返回广州提供服务,留学资助时间未满3年的,服务广州的期限不少于3年;留学资助时间在3年(含)以上的,服务广州的期限不少于5年。

七、申报材料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派出前应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及翻译件(加盖学院公章)、国外导师签字的研修计划、在读证明。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在近三年有一定学术研究成果的可优先考虑。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的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及翻译件(加盖学院公章)、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国内外导师须签字)、在读证明。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由学院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八、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根据通知关于院校资格和专业范围要求与国外院校取得联系,并获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有意申请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人员,请与定向培养单位协商,做好签订协议的准备。

有意申报的同学,准备好申请材料后,请按如下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1.系统填报-6月7日12:00前

申请人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54001)广州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填写相关材料。并填写《天津大学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表》(附件1),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提交给学院。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表后签字盖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部处签字盖章处不用审批,由国际处协调),汇总整理《天津大学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一并提交国际处。

2.系统初审-6月7日12:00-6月8日

学校国际处和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学校推荐-6月9日-6月13日

学校整理汇总申报人申请资料,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进行推荐。

九、联系方式

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麦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0-83137599、83064553、83724750

校内咨询联系人:

国际处项目科 张忠杰

联系电话:022-85356059;16622806172

电子邮箱:pas@tju.edu.cn

附件:

1.《天津大学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表》

2.《天津大学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