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安排,为做好我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2021年第二批人员选派工作,现将选派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拔:8月18日前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向各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人员选拔,确定各项目候选人。
各类申请人校内选拔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访学类(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申请材料列表:院级《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外单位邀请信;外方合作者简历;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师德师风考核表》。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7。
研究生类(攻读学位博士生、硕士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人员申请材料列表:院级《单位推荐意见表》;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国外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学习计划(外文);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学费明细(仅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8。
二、国际处初审:8月19日-8月25日
各项目实施单位将候选人申请材料扫描件提交至国际处,由国际处进行初步审核。
三、校内公示:8月26日-8月31日
对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校内公示。
四、网上申请:9月1日-10日
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国际处审核。
五、国际处审核:9月11日-19日
各项目实施单位将申请人的全套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处(包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国际处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单位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等纸质材料。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9月20日-10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录取:10月底前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八、派出:11月起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项目具体实施办法及常见问题解答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如有问题,请与国际处联系。
访学类申请人联系国际处派出科
杜宇飞85356010;das@tju.edu.cn
研究生类申请人联系国际处项目科
张忠杰85356059;pas@tju.edu.cn
也可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创新项目组
电话:010-66093974/3941
邮箱:cxxm@cs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