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 trailer

活动预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2021-07-09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选拔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创新项目是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而设立,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该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我校作为教育部“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可选派少量本科插班生,每年申报规模不得超过5人。

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准备:2021年8月31日前

1.新申报项目及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项目科。校内选拔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院级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项目各方合作协议、项目学费明细(仅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请提供)、项目总结材料(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需提供年度报告及总结报告)。申报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4。

2.执行中项目:需按要求准备年度报告,并发送至国际处项目科。

(二)校内遴选:2021年9月1日-9月30日

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选拔,确定拟推荐项目,由申报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材料。

(三)项目申报:2021年10月1日-20日

按照校内选拔结果组织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含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评估:2021年11月-2022年1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申报项目和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评估,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和拟继续资助项目。

(五)立项通知:2022年1月底前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立项结果,查看并下载立项材料。

(六)项目执行:2022年3月起

项目实施单位启动项目执行。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1年为10月1-20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1年为10月1-20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具体通知及实施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03。

如有问题,请与国际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张忠杰

电话:022-85356059

邮箱:pas@tju.edu.cn

也可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创新项目组

电话:010-66093974/3941

邮箱:cxxm@cs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