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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2016-09-12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其网页上发布了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报通知,本项目采取先确定资助项目再进行人员选拔的方式,人员依托项目派出,详情如下:

(一) 项目介绍:

本项目旨在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相关单位需根据确定的程序和办法先行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获批项目单位根据确定的人选要求,进行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录取。获批项目暂定执行期三年,各单位须对执行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9月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学费原则上由国外合作机构提供。

(三)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具体以留学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为准;视情况少量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

(四) 申报时间:

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10月8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6年10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11月公布获批项目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2016年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 申报材料:

1.《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2.中外双方合作协议扫描件

3.项目管理办法

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

有关项目申请实施办法及相关表格材料,可参考附件或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679

(六) 人员选拔:

单位需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员于2017年4月20-25日(应于当年派出)和11月20-25日(次年5月底前派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报名,并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分别于2017年5月和12月公布。

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魏有香

吴璐颖

电 话:85356059

邮箱:pas@tju.edu.cn

或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直接联系。

联系人:王国鹏

周文萍

电话:010-66093947/66093974

邮箱:cxxm@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100044)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7年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3. 《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新项目)

4.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新项目)

5. 《新项目申报及获批项目复核需提交材料清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