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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

关于2015年度“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学生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及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的通知

2015-01-06

本通知作为《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天大校外【2010】34号)的补充通知,旨在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健坤基金资助学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及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的相关事宜。

一、基金概况

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是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资助和支持天津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本学科领域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竞赛以及其他高水平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的专项基金。

二、基金的管理

本基金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北洋基金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北洋基金会负责基金的财务管理和执行反馈等相关工作;国际处负责审核遴选本科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本科生或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竞赛和其他高水平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一般不超过2周)的相关事宜;研究生院负责审核遴选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相关事宜(此类申请不适用本通知,具体事宜请另询研究生院)。

三、申请基金资助的条件

1. 思想成熟、身体健康的天津大学全日制在读学生;

2. 努力勤奋、生活俭朴、品学兼优;

3. 取得高水平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参会(赛)资格,或被高水平学术类短期项目录取;

4. 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和表达能力;

5.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经学工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资助的内容及额度

基金资助的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标准资助的因参加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及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所产生的往返国际旅费、注册费、境外活动期间住宿费,每人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0元。

五、申请及审批程序说明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每年年初公布基金资助方案。随时受理申请, 3、6、9、12月集中审批,并于审批月末公布审批结果。(申请人于审批月15日前申报的,审批结果于当月审批月末公布;15日后申报的,审批结果于下次审批月末公布)。如有特殊理由,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审批时间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 申请人在获得所参加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及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的邀请函后,征得学院同意并填写《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由辅导员/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 申请人将《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和邀请函上报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负责人签署学院审批意见,并加盖院章;

4. 申请人将通过学院初审的《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和邀请函(若此申请发生在已执行项目后,则还需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经学工部认定后,由国际处根据申请人具体条件进行审核并报请天津大学国际化战略实施咨询委员会评审。

5. 评审结果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天外天网站进行公示。

6. 受资助人于审批结果公示结束后两周内将填写好的《承诺书》由本人签字后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基金的使用

1. 此基金的使用须符合天津大学对于出国(境)人员经费开支管理的相关规定。

2.受资助人须先行垫付项目相关费用;待项目执行完毕返校后,提交相关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包括《总结报告》、申请人参加活动的主题照片等;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资助额度范围内持相关有效票据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至北洋基金会报销。

请有意申请该基金的同学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27406146转8006或801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