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1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跟海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同学们参加交流的积极性,提升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决定资助品学兼优的同学参加台湾大学、日本东北大学(健坤基金提供该项目奖学金)、韩国高丽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及英国牛津大学的暑期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介绍:(请详见附件)
2、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无挂科、处分;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考虑)
(3)认真执行项目内容,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学校可以接受项目主办方对于申请人参加项目期间表现的点评意见
(4)交流回校后2周内上交交流心得,要求中英文各一份(含照片)。对照计划书总结本次交流的收获得失,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并积极参加学校经验分享会为其他同学提供交流经验。学校非常欢迎同学们为整个交流项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3、奖学金内容:
国际往返旅费(派出前资助往返国际旅费的50%,顺利完成交流项目返校提交总结后,资助剩余50%)
4、申请选拔流程:
(1)有意报名该项目的同学请于2012年4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学院辅导员进行报名,4月10日学院将推荐人员名单报至学工部李华老师;
(2)学校对推荐人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3)学校进行面试,确定资助人员;如受资助同学未被外方学院录取,将终止资助,原则上依据面试排名先后顺序资助被录取的同学;违反项目要求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资助资格;
(4)依据项目要求自行完成申请手续;
(5)被外方录取的同学在派出之前完成校内派出手续(请填写《因公出国/赴港澳申请表》并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派出科(第九教学楼321室),并与学校签署免责协议书。
5、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英语水平证书、交流计划书及其他奖励证书
6、注意事项:
(1)部分暑期项目涉及学分兑换,请申请该项目的同学自行向学校教务处进行咨询;
(2)申请学生必须满足境外院校申报要求;
(3)天津大学只具备推荐权,学生最终录取结果由境外接受院校决定;
(4)出国(境)前申请人须征得监护人同意;境外期间的一切责任及人身安全均由本人负责;
(5)学生在境外交流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对方学校的规定及社会风俗习惯,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学生在交换期间,一定要注意人身及个人财产安全;
(6)根据国家政策和派出单位规定,申请人须自己购买国(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出国(境)后应该按照留学所在国(地区)和学校的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7)项目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返校2周内将《总结表》电子版发至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交流科tujiaohuansheng@163.com。
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同学认真阅读《关于天津大学2012年境外暑期项目奖学金的申请通知》及《2012年境外暑期项目奖学金资助列表》,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高老师,电话:27406146转8013。
天津大学学工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