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8
为做好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工作,现转发《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等相关材料,请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1. 申报新项目
所申报项目应反映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特色学科优势,代表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工科、农科、医科类优先支持申报主体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111 引智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基地的申报项目;理科及基础理论研究类重点支持前期成果已发表在高学术影响力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的申报项目(本学科排名前 3%);人文类重点支持非通用语、国别问题研究、国际组织等人才培养项目。同时,优先支持针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中紧缺、空白专业领域的硕士、博士和师资类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有意申报新项目学院请于9月2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国际处项目科。
2. 往年获批项目复核
往年获批项目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请提交年度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满三年的项目请提交项目总结及下一期执行工作计划,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25日之前。
新获批项目及往年获批项目复核结果将于12月公布。
联系人:
基金委:王国鹏、毛雅萍
联系电话:010-66093947/66093974
Email:cxxm@csc.edu.cn
国际处项目科:魏有香
联系电话:85356059
Email:pas@t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