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9
各单位:
第十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我国领导人宣布设立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重点支持和推进与东盟国家的海上务实合作,打造中国-东盟关系的新亮点。为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海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现紧急转发教育部国际司关于“2018年度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重点支持的合作领域包括海洋经济、海上互联互通、海洋科研环保、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多样性、海上安全执法、航线安全与搜救、防灾减灾、海洋文化和教育。所申报项目双边、多边均可,应与东盟国家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或已与东盟国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做实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具有可执行性。
资金项目来源力求多元化,除申请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资助外,还应利用其他资金渠道,以形成合力,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
本基金项目我校限报一项。请各单位围绕重点合作领域,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精心设计项目,并于7月21日前将项目基金使用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材料及光盘一式四份)提交至老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国际处工位。(注:1.申请书中项目预算情况需经我校财务处审核并盖章;2.申请书中最后一栏留由教育部填写)
联系人:仇爽
27405157
天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