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6
各院级单位、各位老师: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颁发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办理签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自2006年5月22日始,集中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C区办理(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立交桥旁),原办公地点(广银大厦)不再受理上述业务。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