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香港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2008-03-11
根据我校与香港大学签署的本科生交换协议内容,我校将选派学生赴该校交换学习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介绍:
交换学生在香港大学学习期间,不授学位,交换学生在该校所获得的学分,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本校规定给予承认。
2.交换学习期限:2008年9月-2009年5月(一学年)
3.面向学院:自动化学院、精仪学院、机械学院、建工学院、管理学院
4.学习课程:交换学生应选学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有关港大各学院及专业的具体情况可参看港大官方网站。
5.授课语言:英语
6.交换人数:香港大学2008年秋季学期拟接收我校5名在读本科生。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1.选拔范围为06级在校本科生。
2.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一般于GPA平均分3.0或以上)、外语水平、个性、在校综合表现、院系推荐意见以及学生是否适合此交流计划等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到香港大学学习。
3.学校会在本学期结束后对初步确定的人选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4.双方学校均有权拒绝录取由对方学校推荐的学生。
5.学生不得以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此交换项目。
三、学生管理
1.被选拔的学生在对方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对方学校的规定及社会风俗习惯,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2.学生在对方学习期满应按时回校上课,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它地区或国家。
3.学生在交换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有意外,一切后果自负。
四、学生义务以及学分采认
1. 申请成功的学生应提前将在港大拟修课程方案报所属学院审批,并由所属学院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用协议学校所选课程替代我校相应 课程。
2.学生在离校前须按照相关规定到教务处办理学籍保留手续。交换期满回校后,必须分别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教务处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交换期满回校后应提交一篇在香港学习的感想或者体会,字数在1500字以上,并最好附有图片资料。
五、费用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费仍缴至我校;学生往返旅费、学习期间各项生活、书籍、保险等其它个人消费,均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内地学生在港大致费用(以港元计算)(供参考)
● 书费:$200至$1,000不等(也可以买旧书)
● 医疗费:港大医疗中心免费提供一般性的服务
● 膳食费:每月$1,200至1,800;一学期大概为$5,400至$8,100
● 医疗、意外保险:每月$70左右;但最好能在内地购买可以在香港通用的保险。
● 旅费:每月约500港元,视远近及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而定
● 住宿费:每学期(9月至12月底)或(1月至5月)约5000港元加(杂费)约1000港元
六、选派程序
1.按个人自愿报名、院系推荐的原则,学生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下载“本科生海外交流项目申请表”,填写好后连同成绩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名。
2.学院初审后确定推荐学生人选(每学院不超过1名),并填写“学院推荐意见表”。
3.学院于08年3月21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学院推荐意见报国际合作处交流科(9-321)。
4.学校组织评审,选拔确定派遣学生。
5.国际合作处协助办理学生出国手续。
(注:请各学院务必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推荐学生名单以及所有材料报到国际合作处,逾期不报者,将视为弃权。)
七、项目说明
因该项目属校际对等互派交流项目,原则上选派学院应具备相应接收条件,做好对等接收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27406146转8015或8008 项目负责人:马海燕老师、徐延平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3-11